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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听证后,住了六年危房的他说了一句话……_最高人民检察院

编辑:李靖2021年6月17日993次阅读阅读转载: 最高人民检察院

“人的一生能有几个六年,六年来我始终提心吊胆地住在危房中,无法过正常人想过的生活。让我感动的是,省、市、县三级检察院对我的案件这么重视,对我的关心真是无微不至,让我享受到了精神上的小康带给我的幸福……”2020年8月26日上午,一场公开听证会在辽宁省葫芦岛市建昌县检察院召开,辽宁省检察院、葫芦岛市检察院、建昌县检察院三级联动,合力化解一起长达六年、行民交织的行政争议。

白某一家所住的危房

2014年,因邻里纠纷,白某的邻居宫某等人向建昌县人民政府申请撤销白某的《集体土地使用证》。2015年,宫某等人因建昌县人民政府不作为,向葫芦岛市中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建昌县人民政府履行法定职责,撤销白某的土地使用证。2016年,建昌县人民政府查明白某宅基地实际的宽度分别为15.85米、16.88米,与《集体土地使用证》记载的18米不符,且与宫某等人有界墙权属争议的问题,据此决定撤销白某的《集体土地使用证》,该案经过法院历次审理均驳回了白某的诉讼请求。

辽宁省检察院、葫芦岛市检察院、建昌县检察院充分发挥一体化办案机制,查明:(1)白某与宫某等4人的界墙争议已经解决。葫芦岛市中级法院作出的(2016)辽14民终2118、2119、2120、2121号民事判决书认定:“鉴于本案争议墙体系无接缝,整个墙的权属系一人的事实,能够认定本案争议墙体为白某所有”。(2)白某向建昌县自然资源局申请重新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建昌县自然资源局以案涉土地有争议为由不予办理。(3)白某在案涉土地上居住的房屋为危房。由于《集体土地使用证》被撤销,房屋无法进行翻盖,白某一家一直居住在多处漏损的危房中,生活困难。

检察机关对白某的7件民事和行政诉讼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和梳理,认为本案因邻里纠纷而起,涉及多方当事人,引发了包括本案在内的2件行政诉讼、5件民事诉讼,行政争议与民事争议相互交织,历经法院20余次审理。鉴于白某现实际使用的土地已无争议,行政机关应为其办理土地权属证明,为化繁为简,定纷止争,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检察机关决定采取公开听证方式解决本案行民交叉等疑难复杂问题。

听证会现场

8月26日,公开听证会在建昌县检察院召开。听证会确定两个议题:一是本案土地权属是否存在争议;二是能否重新办理土地权属证书。为保证听证效果,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同时为申请人提供法律帮助和指导。公开听证中邀请了5位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参加听证。听证会由葫芦岛市检察院检察长主持,经过了承办人介绍案情、当事人陈述与申辩、听证员提问与发言、听证评议、评议宣告、总结讲评等环节。双方当事人通过陈述意见、说明情况、阐述理由,充分表达了立场。

听证会现场

经过主持人、主办检察官的释法说理,几位听证员的耐心引导劝解,申请人白某终于认识到,纠结过去无益于问题解决,着眼未来,才是解决实质问题的出路,从而接受了重新申请办理土地权属证书的评议意见。代表建昌县人民政府出席听证会的建昌县自然资源局当场表态将依法为白某确权并重新办理土地权属证书。最终,在检察机关的主持下、听证员的见证下,争议双方当场达成和解,并签订了和解协议。鉴于白某6年诉讼造成生活困难,检察机关为其申请了2万元司法救助,帮助其走出生活困境。11月23日,白某拿到了建昌县自然资源局为他重新办理的《不动产权证书》,“翻盖危房,走向小康”的人生规划终能得以实现。

来源:辽宁省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编辑:丁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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