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初磊 为全力打造精简高效政务生态,山东省发展改革委按照“应放尽放、减无可减、放无可放”的原则进一步确定,13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由济青烟3市、其他13市、青岛西海岸新区、有关国家级开发区、自贸区济青烟三个片区等5类主体、共54个承接单位实施。其中,行政许可类7项,主要是企业投资项目核准;行政确认、行政处罚各1项,其他行政权力4项,涉及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价格制定、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等。 据悉,省发展改革委此次放权工作,委托下放事项占比高、要求严、标准细,济青烟3市发展改革委、烟台市行政审批局及部分国家级开发区管委会等40个管理机构健全、具备履行相应职责条件受委托行政机关,承接了数量不等的委托下放事项。根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省发展改革委与受委托单位签订了委托协议书,并授予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委托事项专用章,并同步将受委托行政机关及其实施行政权力的内容,在该委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告。(编辑:徐松丽 陈德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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