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有效地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现依申请人梁克克的悬赏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20)内0105执恢第532号
执行依据:(2019)内0105民初字第4153号
被执行人:郝俊文
身份证号码:152629197602283012
涉案标的:55588元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并使人民法院找到被执行人的给予10000元奖励。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及提供的被执行人下落线索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人可直接前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进行举报。
举报联系电话:0471-5277740
联系人:刘宣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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