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时超 24日午盘,威海广泰(002111)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的关注函,要求公司就此前披露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做进一步说明,解释设置的业绩指标是否能达到激励效果等问题。 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威海广泰的激励计划是以剔除房地产业务后的营业收入作为单一考核目标,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0-2022 年3个会计年度,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以2019年业绩为基数,2020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 对此,关注函中提出,公司2020年前3季度已实现营业收入17.64亿元,同比增长1.99%。深交所要求公司结合2020年前3季度剔除房地产业务收入后的营业收入增长情况,以及公司推出股权激励方案的时点,补充说明对2020年业绩指标的设置是否能达到激励效果,是否存在变相向激励对象输送利益的情形。 关注函还指出,公司2017年-2019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为16%、21.23%、16.65%,本次解除限售业绩目标以2019年业绩为基数,2020 年、2021年、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0%、21%、33%。公司需结合剔除房地产业务后营业收入的历史业绩与变动预期、市场环境变化、行业特点等详细说明选取剔除房地产业务后营业收入作为单一考核目标的确定依据及其合理性、营业收入增长率的设定是否过低、是否能够起到激励作用、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编辑:曲波 陈德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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