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镇自然资告字[2020]8号)
经昭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准,镇雄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不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0年12月11日至2020年12月15日(节假日除外)到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昭通市昭阳区昭通大道镇雄路昭通市民之家)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0年12月11日至2020年12月15日(节假日除外)到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昭通市昭阳区昭通大道镇雄路昭通市民之家)向镇雄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5日16时3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镇雄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将在2020年12月15日16时45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0年12月16日10时00分在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二开标厅(昭通市昭阳区昭通大道镇雄路昭通市民之家)进行。
七、凡存在拖欠土地价款或者土地出让金、囤地炒地、不严格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违反土地出让相关规定或有土地违法行为的禁止参与竞买;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禁止参与竞买;竞买人在本次拍卖竞买资格确认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下载的信用信息或“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信用信息(包括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结果以出让人、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禁止参与竞买。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镇雄G2020-16号、镇雄G2020-17号2宗地块需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开发。
2、该2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由镇雄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委托云南冠鸿拍卖有限公司拍卖。
3、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确认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转入保证金专户(交纳人名称与竞买人名称一致),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转作土地出让成交价款,未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原账户退还。
4、公告日期:2020年11月25日至2020年12月14日。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镇雄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昭阳区恒嘉凤凰国际A座6楼云南冠鸿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先勇、胡声浩
联系电话:13312680789、15012259566
开户单位:昭通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昭通凤凰分理处
银行帐号:镇雄G2020-16号地块:53001636144051002019-0725 镇雄G2020-17号地块:53001636144051002019-0764
镇雄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11月24日
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以官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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